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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

对于我们来说,每个人在成长阶段都会有监护人,因为在年幼时期,我们不具备民事行为人的责任,对于涉及这类事情的处理,我们自身无法解决,监护人的存在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类问题,那么,法定监护人范围有哪些呢?小编为你解答。

法定监护人范围的内涵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

未 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 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 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定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

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2、其他近亲属;

3、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4、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以上就是对法定监护人范围介绍,在生活中,我们的父母扮演着监护人的角色,不仅负责我们的衣食住行,还对我们的生活与学习有着重要的影响,但是监护人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我们成年,监护人就不会存在,因此必要的生活技能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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