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很多,有感情破裂的,有一方出轨的,也有夫妻一方将另一方遗弃的。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遗弃家庭成员是其进行离婚判决的一个参考因素。而我国刑法中有遗弃罪这个罪名,那么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是否违法?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做个了解吧。
一、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是否违法?
婚姻法将遗弃家庭成员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适用本款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当无疑义,但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例如,夫妻一方遗弃未成年子女,他方配偶因此而要求离婚的,亦适用本款。
2、适用本款时应就具体事件,衡量夫妻一方所受侵害的严重性,斟酌当事人的教育程度、社会地位及其他情事,是否已危及婚姻关系的维系为断。如果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的程度,经调解无效,即应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遗弃家庭成员,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因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诉讼中请求损害赔偿。
二、遗弃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
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遗弃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出现的,即应为而不为,致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扶养人移置于自己不能扶养的场所;
2、离开被扶养人,使对方无法知悉情况,如行为人为遗弃子女而离家出走;
3、供扶助,明知对方需要扶助而视而不见。例如不提供经济供给,不给予必要的照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遗弃是行为人的故意行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遗弃家庭成员,会给被害人造成身体精神上的痛苦,却仍然实施。至于其主观动机如何,不影响行为的构成。
三、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遗弃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如果情节不严重,法院会同意双方离婚。而以离婚为目的的遗弃行为严重的话,司法机构会考虑行为人是否构成遗弃罪,这样一来,这就不仅仅是简单是起诉离婚民事案件了,而是转为检察院关于遗弃罪的公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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