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之中父母所需要担负的责任是比较多的,比如养家比如照顾子女,但是作为父母,如果在没有选择好要宝宝的情况下,将其生了出来之后擅自遗弃或者是狠心转卖给他人,此时如果有人发现遗弃婴儿派出所管吗?小编这就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发现遗弃婴儿派出所管吗?
1、既然明确孩子是遗弃的,公安机关就有权利去查证孩子的亲生父母。
2、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孩子被亲生父母遗弃,涉及到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当然有权利有义务进行调查,如果经查证孩子的父母遗弃亲生子女属实,情节恶劣的,要立案侦查,最后法院还要依据刑法规定作出刑事追究。
二、遗弃罪的起诉办法有哪些?
1、直接向法院起诉,他人可以代笔,但必须以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名义起诉。
2、起诉前,请稍微冷静一下,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3、《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这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了。我国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对没有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进行遗弃或者是拒绝抚养,公安机关是有义务和权利进行调查的,如果涉及到亲生父母对子女进行遗弃,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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