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监护时如何转移孩子的监护权?
孩子监护权转移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即可。
1、办理转移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
(2)被监护人需要委托转移给他人监护的原因;
(3)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3、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二、监护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2、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 ,监护权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但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一般申请者在办理时是可以直接到公证部门进行处理,但前提是委托监护人要与受委托者进行签相关的协议,只要获得双方的认可,那么在办理时才能得到认可,监护权转移了之后,那么受委托者就要履行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