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财产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财产的处理是首先偿还债务、清缴欠下的税额,剩余部分的遗产由集体或者是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债务人配偶的责任承担
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债务人的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是否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① 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若不是,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 债务人产生债务的原因或借债的目的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债务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③ 债务人举债的目的和债务本身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
我国《民法典》规定,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具体法条如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只要债务人死亡之前是有留下有遗产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继承人来主张债权。若是没有继承人的,那么由于此时遗产归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故此债务也是由集体或者是国家来偿还。若是遗产不足以偿换债务的,任何人都没有履行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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