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遗嘱时继承人能不能在场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立遗嘱只有是自己真实的意思即可,和是否有法定继承人在场无关。
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并且效力最高。
2,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事项:
1,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4,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立遗嘱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在说到遗嘱之前,首先明确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自己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我国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口头遗嘱的效力相对最低。
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时,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在没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如有必要,最好办理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相对比较严格,而且经过公证效力较高。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由于公民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实际采用的形式不同,那么在判定遗嘱是否有效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的生效要件也就不一样。除了公证遗嘱之外,其他形式的遗嘱并不要求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即使没有办理公证手续,对遗嘱的生效也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