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证继承证明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继承证明规定是是由当地的国土部门所出具的证明,明确所有权归属之后发生继承。一般的过户指的是转让,费用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
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 契税:销售价的3% 交易费:一般数百元 登记费,一般数十元至数百元(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查询) 此外,可能涉及的费用包括土地评估费(给土地评估公司,可讲价)测量费(给测绘部门,如果原来有准确的数字化图应该可以免,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继承,则是1元/平方米(这个各地规定也不一致)。
二、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条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持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嘱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权利人在办理登记之前先行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土地抵押权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先将土地权利申请登记到其名下后,再申请办理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相关的土地所有权肯定是不能够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一般情况下继承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明书,以此为依据确定使用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