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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遗产吗,能否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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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广大农民而言,宅基地是一项福利待遇,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后可以无限使用,没有到期的说法。这就导致相当部分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财产,现在一些农村的老人将宅基地及房屋作为财产,写入到遗嘱中,那么农村宅基地是遗产吗?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小编通过本文帮大家解开心中的谜团。

一、农村宅基地是遗产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为建设自住房屋使用的土地。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

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享有,由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而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共同享有,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另一方面,若该户人员均去世或不再拥有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其宅基地使用权由所属的农村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由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由城镇户籍人员继承 我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也就是说,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因此,事实上在集体组织内部,宅基地使用权得以“继承”。另外,在国土资发〔2008〕14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在法律上是受支持的。由于此种“继承”只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进行,所以长此以往,不会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也不会对农村住宅的管理造成混乱。

三、宅基地使用权受到哪些严格限制?

1、用途限制。对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如需变更土地用途,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2、面积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3、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受法律限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此可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虽然农民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并且房屋归自己所有,但是农民只拥有对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因此,农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财产写入到遗嘱中的。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农村宅基地是遗产吗的相关解释。

延伸阅读:

宅基地证怎么变更?哪些情况下需要变更?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转让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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