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生下私生子涉嫌重婚罪?
已婚生下私生子涉嫌重婚罪,但是具体是否构成重婚罪也是需要区别对待的,比如说确实剩下的事实的日子,但是与他人没有结婚,而且与他人也没有通过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此时就不属于构成重婚罪。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婴、伤害、凶杀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结果,中国的婚姻法、刑法及一些单行法规均有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外恋引起的上述行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不同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予以严惩。
因此,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仅仅是单纯的有婚外情行为的话,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此时需要区分婚外情与重婚,因为现实中很多婚外情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犯罪。此时就需要按照《刑法》规定,对重婚的一方定罪处罚。
二、婚外情的基本表现形式
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而引起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重婚包括哪些情形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在当代社会大多数的夫妻感情观念的话,都是有其中一方出轨,甚至是剩下的私生子,在此状况之下的话,可能其中一方非常的痛恨,甚至是要找到对方重婚的证据,但是否构成重婚罪的话还是非常的明确的,仅仅是出轨以隐秘的方式生下私生子,不会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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