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铁腕反腐政策以来,我国党和政府为了严肃自身,整肃党的纪律和队伍,对党内的许多犯罪分子都进行了严厉的惩处,在这一过程中,大家可能也经常在新闻或者生活中,听到某某被双规了的消息。其实,双规就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发改委被双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发改委是什么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重要组成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并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二、发改委被双规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时间为3日,没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不能延长拘留时间。双规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有权有势,如果不把他们隔离起来,他们很可能串供、毁灭证据,给调查工作造成困难。对贪官污吏需要有特殊的强制措施。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国内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双规”、“两指”应运而生。
“双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3年,中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后,“双规”的使用范围扩大。1994年5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施行,使“双规”在党内的使用有了依据。
国务院制定的法规不得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这一规定有违宪之嫌,于1997年5月9日废止。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条款。《监察法》没有继续使用“规定的时间、地点”这样的修辞,而换成了“指定的时间、地点”。《监察法》规定的“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双规”。
从此,对党员干部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行“双规”。对非党员干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行“两指”。二者名称不同,没有实质区别。由于查处的贪官污吏基本都是党员干部,“两指”很少使用。
三、官员双规期间家里会被监视吗?
要是双规官员是在家里的话,那么肯定会被监视,如没有在家里的话,双规官员家属生活则不会被监视。
官员在“双规”期间没有人身自由。
“双规”的权利来源不是法律授予的而是源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首先发改委是属于我国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发改委的成员被双规的话,说明其可能涉及到了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双规是为了更好的办案,防止案件调查受到影响。并且,在双规期间,其人身自由是要受到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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