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哪些
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需要明确的是,退侦是由检察机关做出的,主要是对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的合法性进行明确的审查,对相关证据文件进行明确的审定,如果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撑犯罪事实,则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重新侦查,公安机关应当重新对相关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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