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不少的国家、地区已经实际废除了死刑处罚,即使对于再严重的犯罪,肯定也就不能再对犯罪人给予死刑的判决了。那现在在中国有死刑吗?如果有的话,那么哪些罪名还适用死刑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
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镇压,在严惩罪犯者与威慑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
在各类私有制度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的存在合理性。
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可见我国对死刑的适用对象是有一定限制的。
那么对于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目前按国际惯例不适用死刑的人群:实施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中国为18周岁)、审判时怀孕的女子、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人等。
不过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原则,已经减少了很多罪名的死刑处罚了。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人,包括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是绝对不能判死刑的,当然此时就连死缓都是不能判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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