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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刑诉法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刑诉法庭前准备工作有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全面审查证据,复核和完善证据;精心制作法律文书,引用法律准确无误;搞好庭前预测,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等。《刑诉法》修改后,重新确立了新的庭烛模式,同时也确立和强化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无疑对出庭支持公诉的公 诉人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二、具体工作

1、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掌握案情

最高人民检察院《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第287条规定,公诉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后,应当做好如下准备工作:(一)进一步熟悉 案情,掌握证据情况;(二)深入研究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问题;(三)充实审判中有可能涉及的专业知识;(四)拟定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和宣 读、出示证据的计划并制定质证方案;(五)列好答辩提纲,准备辩论意见。依照这些规定,公诉人接案后,便应当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全面熟悉案情,掌握本案的 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阅卷应认真细致,严谨扎实,不放过每个细节。只有对案件认真进行审查,才能深入了解案情,吃透案件。要善于在阅卷中发现问题、解决问 题。

在这阶段中,公诉人要做好几点:⑴认真做好阅卷笔录,详细摘录案情;⑵发现疑点,找出疑点,予以突破;⑶拟好讯问犯罪嫌疑人提纲;⑷及时提审犯罪 嫌疑人,耐心倾听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供述和辩解。提审犯罪嫌疑人可以有针对性地发问,因案而异,也可采用简单讯问法,矛盾追问法,对质讯问法 等不同方法进行,做到随机应变,灵活掌握,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辩解中找到问题的突破口。

2、全面审查证据,复核和完善证据

证据的全面审查是为了案件的顺利诉讼服务,审查证据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案件的证据是否合乎起诉的标准,审查证据要审查其是否符合“三性”要求,即 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而补充完善证据却是针对具体案件而言。犯罪事实必须依靠证据证明,在认真复核证据的基础上,对不完善的证据应做好固定、补 充完善证据的工作。如我在办理被告韩某非法行医一案时,公安移送起诉意见是以韩某治死被害人陈某某的行为而移送起诉到检察院的。我审查证据时,发现市公安 局法医没有做出鉴定结论,只有分析意见;结合案情,法医的意见是陈某某生前患急性肠炎腹泻导致脱水、中毒性休克死亡。无法认定韩某直接用药致陈某某死亡。 而案卷中又没有韩某其他长期非法行医的有关证明材料。这样的案件 ,如果起诉到法院,完全有可能被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慎重起见,我一方面主动与 市检法医联系,移送文证审查,要求市检法医复核市公安局法医的分析意见;另一方面我自行进行补充调查了多份韩某长期进行非法行医证明材料,取到多各患者的 证言,充分证实嫌疑人韩某从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八年间,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家中开设诊所,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结果市检 法医也没法作出陈某某的死是韩某用药后致死的结论。此案只好以犯罪嫌疑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向法院提起公诉。陈某死亡的情节只能作为从重情节加以考虑。该 案经过两审法院审理,以非法行医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一年。

3、精心制作法律文书,引用法律准确无误

公诉人在全面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对于符合起诉案件的案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此阶段,必须精心制作起诉书和公诉意见书。庭审活动是紧紧 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的,起诉书必须经得起庭审的检验;制作起诉书应做到叙事清楚、扼要、叙述犯罪事实时要以犯罪构成为主线,定性准确,引用法 律无误。对于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必须准确引用法律。注意防止出现疏漏,避免顾此失彼。起诉书中出现的数字应确切,不得含糊不清。文字上力 求用词得当,用语规范,言辞要规范,不得拖泥带水,词不达意,不能出现夸张的词句,避免产生歧义。制作公诉意见也应符合规范和严谨的要求,公诉意见也是庭 审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诉意见对合议庭、对案件的定罪量刑都起着较大的影响;发表公诉意见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在法庭上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运用证 据对犯罪构成进行详细的论证,也是对起诉书的补充完善。另一方面是为了揭示犯罪的的根源,对旁听的群众进行法律、法制宣传,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和弘扬 社会正气,实现社会正义的目的。

4、搞好庭前预测,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为了提高公诉人在庭上的执法水平和应变能力,关键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庭前准确预测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观点,对辩护的问题做好有 针对性的准备,对公诉人能否成功出庭支持公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诉人的庭前预测应做到“知己知彼”,只有这样方能保证庭上的辩论的“百战不殆”。知己就是吃透案件,熟悉案情,对案件的事实,情节、证据应了如指掌,对涉及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应烂熟于心。“知彼”就是要预测被告人,辩护人的辩护观和辩 护意向,分析被告人在庭上会出现怎样的心态,分析其是否会出现翻供和狡辩等情况,更要预测辩护人是否会向法庭出示、提交新的证据或会从哪个角度,哪些方面 提出问题,了解辩方申请要求哪些证人出庭作证,进一步了解证人情况等等。然后,针对一些问题灵活制定应变对策,做好论证、反驳、答辩的准备工作。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直接关系到司法判决的结果,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是非常有必要的。公诉人和律师应当就案件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进一步的审查,对当事人的刑事辩护应当做到更合理,对准备提交法庭的相关证据进行进一步的合法性认定,以期望法庭做出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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