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有什么特点?
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有的特点包括:
案件数量绝对数相对其它渠道,处于少数,但有增长的趋势。
案件涉及的走私对象集中在日用品、食品、宠物用品、办公设备等。如滤水壶、滤水芯、纸尿裤、奶粉、猫狗粮、红酒等。
走私模式集中在利用跨境电商通关模式下单证流、货物流的特殊性,以形式合规满足“三单一致”的比对要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所以,跨境电商商标侵权问题现在比较普遍,而且处理起来也非常的复杂。防范他人侵犯商标权,可注意以下几点:
1、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
在商标申请期间,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同时还应注意查阅《商标公告》,一旦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当及时提出异议或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而且《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还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2、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件,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很大关系。有些商标注册人因保管不善,导致商标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因素都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发生的常见问题。
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为防止以此进行假冒产品的制作与售卖,可以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还可以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防御商标指的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称为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从容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现在关于电商是非常的受到欢迎的,因为很多的人员他们都希望能够通过网络上购买的,这种方式非常的便捷,但同时网络上购买一些商品的话,也存在着跨境的现象,这就会导致很多的走私类型的犯罪,它是具有很多大的特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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