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标准新规放宽了吗?
醉驾标准新规是没有放宽的;醉驾酒精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驾追溯时效一般是多久?
醉驾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酒驾和醉驾有什么区别?
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这二者的区别有:
第一,二者认定标准不同。
饮酒驾驶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在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的幅度标准是人体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第二,二者的处罚标准有所不同。
1、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扣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的处罚标准以及认定的标准是没有放宽任何的政策,国家只会对此政策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其目的性就会为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而且也可以保障到驾驶者本人与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作为合法的公民就需要依法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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