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节来确定,如果只是不开车门,没有其他行为,则不算是妨碍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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