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在新闻当中看到一些明星因为醉酒驾驶而被处以相关的处罚。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应当以身作则,给大家树立一个好榜样。同时醉酒驾驶的话肯定是需要进行刑事处罚的,那么苏州醉驾的量邢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苏州醉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危险驾驶罪犯罪程度的主要因素,其驾驶的车辆种类、行驶的道路种类、行驶的路程、实际损害后果也是重要因素。同时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曾经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情况以及其他交通违法情况。
在量刑方面,苏州市规定,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一个月,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被告人每增加血液酒精含量50mg/100ml,可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另外,《醉驾纪要》第17条规定了8种可以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1、发生交通事故;
2、所驾车辆为营运车辆;
3、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或抗拒检查;
4、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城市闹市区路段上驾车的;
5、醉驾时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6、具有违法或犯罪前科;
7、具有先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8、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构成自首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的;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有其他可以酌定从轻的情节,可以减少拘役半个月来调节基准刑。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
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在苏州如果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话,面临的就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其次就是需要根据具体饮酒的情况严重程度来进行处罚,但是是以拘役一个月作为量刑的起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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