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的醉驾虽然伴随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也会有比较幸运的司机在醉驾之后能够安全行使完路程的,所以很多人就会觉得自己既然没有出事故就不应该被处罚,其实法律对醉驾的处罚并不是建立在出现损害的基础上的。那么,司机醉驾没有事故怎么处理?
一、司机醉驾没有事故怎么处理?
不管有没有造成事故,醉驾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第四款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1]
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关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
醉驾
现行的刑法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2011年02月26,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飙车、醉驾列入犯罪行为。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警之所以要对醉驾的人进行处罚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所以那些庆幸没有出事情的人仍然要接受处罚而不应该产生任何的抱怨,法律早已明文制止了醉驾行为,一旦出了事故就已经无法挽回损失了。
延伸阅读:
醉驾罚金标准规定
醉驾处罚标准
江苏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