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1."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3.2017年7月,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9月3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的共有产权房还未满5年,要按照规定不允许转让房屋的份额,但若是因为特殊的原因才需要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进行回购。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小编不建议您把好不容易买到手的房子以这种方式出售。
共有产权房也是可以买卖的,但是按国家规定,若购房者所购买得共有产权房已经满5年,就可以向原区住建委提交上市申请,不过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有两个选择:一是,若代持机构行使优先权,继续作为共有产权售卖。二是,若代持机构放弃购买,那购房者就可以发布转让信息,上市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