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清镇市律师 彭山县律师 蓬江区律师 蓬安县律师 庐江县律师 武昌区律师 南江县律师
股东拥有一个公司的股份,也就意味着他可以享受到该企业一定的分红。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即可以选择在分红后进行股权的转让,也可以在分红前就进行股权的转让,双方进行约定即可。那分红后股权转让与不分红直接转让有什么区别?律图小编将为您提供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分红后转让,一般按资本价格(实收资本)。这样相对比较简单,不用换算净资产对应的股权价格。
如果不分红直接转让,要按净资产,将除了实收资本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一并计算股权价格,这样比较公平。但这样转让有些麻烦。净资产好办(可以评估),关键是多数情况下,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不是一个时间,交割日在后,评估基准日在前,这就涉及到受让方和出让方要按转让交割日重新计算股权价格。
总之,股权转让首先要各方达成一致,大家都合适才能交易成功。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三、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
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即丧失股东资格,不得主张包括分红权在内的任何股东权利。但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分红后股权转让与不分红直接转让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分红后转让股权与未分红直接转让股权都是被允许的,它主要是由股权转让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的,在股权转让后,双方进行了股权的变更登记,原股东便不能再享有转让之前的分红了。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