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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作为一种受到了各界资本投资者的青睐的投资方式——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的募集标准是什么?私募基金如何募集?私募基金募集的具体流程究竟是什么?对于上述问题,接下来笔者将从法律层面为大家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详见:股权私募基金(PE)获利模式揭秘一文),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政府给予的配套资金;政府帮助下银行给予的配套贷款;政府协助给予的低价土地;国家政策中政府给予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如果希望该基金得到政府的支持,设立该基金的计划书可以写上我们准备投资的方向与政府未来的发展方向一致。
5、选定基金未来放置资金的托管银行,与银行接触并签署意向协议。
三、领取营业执照,策划发布会
2、外聘基金管理公司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共同商议、策划基金成立的对外发布会;
3、与政府金融主管部门继续接触,确认政府对基金给予的支持情况。
四、开展发布会,确认基金未来的投资方向
1、基金发布会策划完成,发布会运行时间表和执行计划以及大会目标均获得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
2、发布会开始由外聘基金管理公司操作、实施;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寻找、确认基金未来的首批投资方向,并提交拟投资项目的基础资料给投资决策委员会。
五、对投资方向周密的研究和讨论
1、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制作相应的投资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2、投资决策委员会了解拟投资项目的所有情况并进行研究;
3、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同时开始进行基金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文案建设;
4、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开始进行对投资方向进行全面的项目接触、调查和研究;
5、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开始建立全面的基金运行管理体系流程(人员)准备。
六、项目投票通过后,开始募集资金
1、投资决策委员会甄选项目后,一般获得2/3以上委员同意后,可以通知托管银行,进行投资准备;
2、基金管理公司委派的财务总监与资金共同进入拟投资项目,财务总监对项目资金具有一票否决权;
3、财务总监每周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财务流水,每月对投资项目进行阶段性审计,每季度邀请外界独立审计事务所对项目出具独立审计报告;
4、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开始大面积接触现有资本市场,获得信息、吸收经验、整合资源;
5、基金管理公司协助投资决策委员会不断进行专业化学习,提高整体委员的金融专业水平。
1、意见稿明确指出,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投资者净资产规模不应低于1000万元,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万元或是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意见稿还要求,募集机构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3、意见稿规定了私募基金九条禁止的推介行为,包括:变相公开推介;推介材料存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资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夸大所推介的基金;登载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文字;恶意贬低同行;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推介;推介非本机构募集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1、规范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体资格。募集机构主体资格确定为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基金业协会表示,此举能够摒除市场上杂乱无序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避免监管真空造成日益加剧的诈骗及非法集资隐患,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
2、规范了私募基金代销的责任归属。明确私募基金由管理人募集设立,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基金运营过程中的相应责任,特别强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受托人义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确认的相关责任。
3、细化了私募基金募集程序。其中,在合格投资者方面,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此外还规定,募集机构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4、在募集专用账号及资金安全方面,规定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前必须与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现对募集结算资金的归集管理。
5、针对当前募集管理权责不分的现象,征求意见稿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与基金销售机构签订基金销售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且相关内容应当由募集机构如实全面地告知投资者。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
综上所述,对于私募基金如何募集及相应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笔者已经从七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除此之外,笔者仍想要提醒各位投资者的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希望大家能够从各方面综合评估和权衡后,再进行私募基金方面的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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