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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的审批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比较严格的,只有审批通过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工作。那么,海外并购审批流程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海外并购审批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供大家进行了解。
一、海外并购审批流程、发改委审批流程
根据2014年5月8日起施行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改委根据不同情况对境外投资项目分别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
(1)备案申请
对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投资主体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核准申请
对属于核准情形的境外投资,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企业申请境外投资核准需提交申请书、《境外投资申请表》、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我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等。
1、核准项目权限
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敏感国家和地区指未与我国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2、备案项目权限
除上述需核准的项目外,其它境外投资项目向发改委备案即可。其中,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地方发改委备案。
对于境外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长、所需前期费用规模较大的,如履约保证金、保函手续费、中介服务费等,企业可对项目前期费用申请核准或备案。
3、信息报告确认
根据《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改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改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
信息报告确认制度是国内企业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信息报告国家发改委可以大致了解国内有多少企业拟参与境外收购或竞标。
以防止发生多家国内企业相关恶性竞争而让出售方坐享“渔翁之利”。国家发改委对信息报告的确认,对于国内投资企业将来顺利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有着重要影响。
按收购主体是否是上市公司为标准,境外并购可简单地划分为上市公司境外并购和非上市公司境外并购(普通境外并购)。与普通的境外并购相比,上市公司境外并购除了需要符合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和国资委等多个部门的常规监管要求外,同时还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的要求;若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或者上市公司在整个境外并购交易中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则整个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要求相对更加复杂和严格。除此之外,两者在工作方式上亦有所区别,普通的境外并购,从尽职调查到收购协议的谈判、签约,通常由国外中介机构牵头,国内律师仅负责配合国内审批环节,而在上市公司的境外并购中,整个交易方案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境外标的资产的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详尽,收购协议的条款是否符合特定监管的要求往往成为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审查的重点,因此包括律师、财务顾问在内的境内中介机构在整个交易中需要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本所经办的诸多案例中,甚至需要由中国律师牵头负责协调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这就要求中国律师既熟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又要具有丰富的涉外并购经验。本文主要围绕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条件或者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的上市公司境外并购涉及的并购路径、法律问题以及中国律师角色等问题进行讨论。
综上所述,关于海外并购审批流程,我们要注意的是海外并购审批和国内并购审批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一般包括备案申请和核准申请两个部分,另外,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一般会在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批准,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荆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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