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申请破产资格
在我国的破产法中,债权人不具有集体诉讼性质的申请资格,申请破产的债权人也只能有权利来行使请求权。因此,根据破产法的精神,申请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必须具有清偿债权内容的权利;必须是可合法执行的申索;请求权应当受到保护。
2、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正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和证据。
(二)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以及证明证据。
(三)债务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实质性条件
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到期如果不能清偿自己的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债务人的或者是破产清算。
债权人去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那些条件,在我国的法律上称为破产的原因或者破产的期限,是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一个常见的法律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如果一个企业法人由于严重亏损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债务偿还,与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的规定宣告破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请求法院相应宣告债务人破产。
以下事实同时存在,这可能导致的结论是,债务人对于到期的债务是不能够偿还的了:
(1)约定的偿还债务的期限届满了;
(2)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还款项的;
(3)已经能够很明显地看出债务人缺乏清偿的能力;
(4)债务人已经呈现出一个连续的不能偿还到期的债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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