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犯假冒专利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假冒专利罪的,一方面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另一方面也要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获取荣誉,有的为了损坏他人名誉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假冒专利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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