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的权利,有独占权、处置权、使用权、禁止权、续展权等等,但另一方面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也是规定了期限的。那么我国保护商标权的期限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我国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1、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1)普通商标权的保护及于类似之商标与类似之商品上。即不得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经注册之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标志。
(2)驰名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则扩及于所有的产品上均不得使用与该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相类似的标志。即便该驰名商标未在中国注册,其保护范围也及于在类似的产品上不得使用类似的标志。
(3)注册商标也不能被他人用作其厂商的名称。
原则上,商标权的保护,是以商标的注册为前提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对商标进行注册,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我国规定的为10年,其他国家规定的可能不同,因此各位在实践中需要区分不同的国家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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