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誉权是民法多少条有规定?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公民、法人享有维护自己获得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是其参与社会关系,进行正常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法律禁止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权主要包括公民名誉权和法人名誉权两种。公民的名誉权通常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任何新闻报道、书刊进行真人真事的报道都不得与事实不符,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名誉;
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损害其名誉。法人的名誉权虽其本身无直接经济内容,但往往对法人活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机关事业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其社会威信就可能降低,工作计划就可能受阻;企业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就可能使其生产、经营、销售受到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
侵害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
其一,以侮辱方式侵犯他人名誉,即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贬损他人人格。
其二,以诽谤方式侵犯他人名誉,即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尊严。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主要有:新闻采访报道中,严重失实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文学作品中虚构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传播谣言对他人进行侮辱的,等等。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各式各样的:既可以是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以行为动作的方式;既可以表现在电视、报纸上,也可以体现在电脑网络中。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并且实施了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造成了对他人的侵害,均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
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权就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我国民法总则里面专门有相关的规定,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各自的权益,同时自己的名誉权不允许任何人来进行破坏,一个人的名誉就是属于自己重要的利益。
延伸阅读:
侵犯名誉权到哪里起诉?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责任承担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