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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范文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一式两份就可,单位一份,本人一份,新工作单位是要出具这个证明的,给单位即可,本人可留份复印件,公积金的办理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新单位直接续缴即可,所以不同单位不同要求,但新单位需要是必须的。其实这个证明是可以随便开的,因为只要有单位的公章就行,这个东西档案里要有一份,如果你办理转移你还需要一份。所以多多益善。

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我单位员工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从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我单位从事XX工作,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XX年X月X日开始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日期

三、辞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吗?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事实上,所有的公司所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范文的基本内容都大同小异,但是基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真实原因本身就因人而异,所以范文当中的详细内容多少都是有差别的。比如有些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公司裁员,还有一部分就是主动提出来的辞职,只要证明书当中表述的情况和实际情况是吻合的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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