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聘用合同辞职算不算违约?
无论签订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都享有自主择业权。因此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
1、正常辞职的情况。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即时辞职,即所谓的快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拖欠劳动者工资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3、劳动者违法辞职的情况。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例如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辞职的流程
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不利的“案底”。
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交谈时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的立场,并坚持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的人来了之后,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最后一份责任。
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另外还有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5、开离职证明。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离职证明的。
6、储存工作档案。在辞职前,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可以走了,并且单位还需要经济补偿给劳动者,劳动者要离职要写辞职信,然后和主管交谈,主管同意后就可以准备交接工作了,同时办理离职手续,离职单位会开离职证明等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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