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员补偿金什么时候发放到员工手中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也就是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之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结算工资,并按规定办结离职手续。
二、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一般而言,后者是前者的二倍,但也有例外,两者不可兼得。
1、两者不可兼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规定,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两者计算的时长并不一致
根据上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因为经营不善为了节流而进行裁员,是公司经营的一种手段,员工被裁退得到一定的补偿金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利益,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金是法律对员工的一种收益保障,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一种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