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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很多用工单位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在受到自身利益损害时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明就比较迷惑,那么到哪里去确定劳动关系呢,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详细说明。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部门
确立劳动关系应当先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立,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关系的认定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劳动力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决定的,表现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这种平等性只是体现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条件、内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即告结束,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或指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此时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三、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
1、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建立。
2、事实劳动关系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
由上可见,到哪里去确定劳动关系相信大家已经清楚,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随时都在产生,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为我们提供法律应该有的责任,同时,在发生纠纷时也要懂得保留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有帮助可以咨询律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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