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关系的中止履行的条件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2、劳动者主观上无过错,因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封存手续,期间不计算劳动者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合同期满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对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和合同期限另有规定以及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劳动合同终止。
(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这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这一明确法律关系基础上的。
(2)中止行为一般需要双方的合意或者直接援引法律规定,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基于单方意思而实施片面中止行为。中止事由的发生取决于合同期内当事人是否能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这里一般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除非当事人涉嫌故意犯罪。
(3)中止期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冻结或呈现明显失衡。这是由《劳动法》的性质决定的,权利义务的失衡通常为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不得减轻其法定的义务。
(4)“中止”不是“解除”,也不是“终止”,它意味着当事人对中止期满后重续权利义务的一种法律允诺或法律强制。
(5)中止有一定期限,但期限长短取决于中止原因,多数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止期限有上限,但没有下限。
1.用人单位中止
具备法定的中止事由,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都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中止
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仍然有继续履行的条件,造成劳动合同中止。例如,劳动者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拘押、失踪但是尚未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等,都是劳动者无法履行劳动义务而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形。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中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例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其实,劳动关系所导致的各种劳动关系的法律案例也是极多的,所以在劳动的时候为了保证我们的劳动能够有所收获,我们也应该收集我们的劳动是有事实关系的相关证据,在以后的维权行为中,我们就能够有效地进行维权。在我们劳动的时候,如果没有签订相应的保障措施,那么在我们以后维权的时候也是很难进行维权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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