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后,会规定好一个合同期限,当然,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双方有权力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单方面解除的,会涉及到一个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那么,企业什么情况支付代通知金?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员工患病解除合同或者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员工解聘的,企业要支付代通知金,具体情况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企业安排的其他工作。
2、无法胜任工作,经过企业培训或换岗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
3、企业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执行的时候,也未能改变劳动合同签订协议离职。
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企业应该向员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另外,代通知金,为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只有上文提到的三种情形,且用人单位未履行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才会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而无需再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在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三种法定情形之内,所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
需要提醒的,如果是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协商,那么就在法定三种情形之中,其他的情形的话,比如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就续签劳动合同的薪资标准未达成一致等等,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代通知金”。
通过上文的介绍,小编告诉了大家企业什么情况支付代通知金,根据相关法规,在三种情况下企业要支付代通知金,包括因为员工患病工伤无法继续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等,这种情况发生后,企业没有在提前三十日告知员工,则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