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读者可能对于与员工之间的一种合法性,一直存在着疑问,所以小编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什么可以证明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们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详情请看下文。
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书证。
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名册、入职登记表、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等体现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得报酬的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二、劳动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的有利凭证,如果劳动合同未能够签订,也不妨碍劳动事实的存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能够得到维护。
在了解过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之后,我们也就能够意识到,在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合同是最基本的保障,因为他也就能够保障员工的合法性,并且不受伤害,小编也在文章中充分的描述了什么可以证明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