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内部员工进行裁减的,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这批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然而在这方面法律也是不允许单位随意进行裁员,否则就会给员工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法律对单位裁减人员做出了条件限制,那此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裁减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才可以裁员。《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补充增加了三种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为了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衔接,《劳动合同法》修正了《劳动法》中“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可以裁员”的规定,而规定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时可以裁员。
二、单位裁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了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在我国经济性裁员,一般指辞退成批人员。根据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减人员,应发给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给1个月相当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多少年就发给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的月平均工资,按企业的月平均工资计发。
目前,受外在经济环境所限,有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不注重法律规定的条件,裁减人员有的单位并未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应及时咨询律师,做好维权的准备。
单位裁减人员首先在启动裁员程序上面就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其次对于裁减人员的范围也是有要求的,一般来讲单位中老弱病残孕的员工是不能被裁减的,而对于符合裁减条件的员工,此时单位也要依法做出相应的补偿才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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