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事业单位的加班费同样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即事业单位加班费为法定工作日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法定节假日为300%。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且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一般认为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当然,不论是按照那种方式确定工资数额,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二、事业单位加班费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将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折算为小时工资,即加班费=〔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费计提比例(150%、200%、300%),如果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工资低于该标准,则应按前述方式计算得出的数额支付加班费。
三、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怎么规定的?
这个不同的单位,工资计算方法和福利也是不一样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职工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构成: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工人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职工为职务等级(技术等级、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四、加班工资支付标准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月工资收入÷174小时;
3、用【你的月工资收入】÷174小时得到的就是你的每小时工资,得到基数。
五、根据加班性质决定倍率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如能补休,不付。
3、休假日安排工作,不论是否安排补休,都要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4、用小时工资×相应倍率-小时工资×100%,得到的就是加班工资
经市、区、县人事局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不执行上述规定。
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细则。支付加班工资必须从严掌握,增加的支出,财政不予拨款,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可以说,我国不同的事业单位,针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制定的都是不一样的,而且事业单位当中按照职称,基础工资和级别工资等这些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并不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这是有个事业单位内部制定的。
事业单位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仍然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计算,事业单位应将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折算为小时工资,即加班费=〔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费计提比例(150%、200%、300%),如果用人单位规定的加班工资低于该标准,则应按前述方式计算得出的数额支付加班费。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事业单位同样也是用人单位,虽然事业单位人员以为国家和人民服务为原则,但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有加班的情况,同样也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标准发放加班费,才符合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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