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加班的规定费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加班的规定费用是: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二、加班费的具体范围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劳动者在休息的时间内加班工作的,就是需要根据上述不同的加班时间来认定加班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下有关劳动合同加班的相关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来进行办理的, 如果对相关加班费用的标准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延伸阅读: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需要...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
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
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相应地给予合...
怀孕了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怀孕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的一些特别规定
1、基础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44条,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