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来说,暂时性的延缓执行刑事惩罚被叫做缓刑,这是一种存在于刑法里的一种刑事惩罚制度。
虽说,它是一种制度,但这种制度,不是每一个触犯刑法的人都能够得到的,比如说,如果一个触犯了刑法的人,他的犯罪情况比较轻,或者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犯的刑法,或者是存在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刑犯的个人的身体状况、家庭状况,或者是刑犯对于自己犯的错误表现了非常后悔、悔悟,并且全力、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案件,或者是决心悔改,为警方提供有利于案件调查的信息或资料,协助警方调查,法院根据情理和人性道德给予缓刑,那么他才有缓刑的可能和机会,但如果是情节严重,罪犯态度还非常的强硬,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或不想改正,那么他在法院的审判中,将很难有缓刑的机会。
缓刑,也算是法院对于罪犯的一个考验时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表现的好,并且为他人、国家,做出了点贡献,那么他的刑期就有可能被减少。
假释,针对的人群是不同的,它针对的是被判了无期徒刑与大于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这个罪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或者是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他在服刑期间认真的接受法律教育,认真的去改造自己,并且能够遵守监狱里的大小规定,能够听从监狱里工作人员的安排,并且对自己做的错事有悔改的表现,改错的态度很好,假释后不会导致发生危害他人以及社会治的事情,那么他才可能被假释。
1.假释与缓刑两者的性质本身存在着不同,缓刑指的是对那些被判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罪犯,根据他们所犯的罪的情节是轻还是重,和对自己做的事情的后悔的表现,给罪犯一个考验的机会和时间,暂时不让罪犯接受刑事惩罚,如果在缓刑期内表现的很好,刑事惩罚将不执行的一个制度。假释则指的是罪犯在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是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期间,表现的很好,发自内心的悔过,达到一定的要求,而被提前释放的一个制度。
2.假释与缓刑对可以适合使用的对象要求不同,如果罪犯的有期徒刑不超过三年,或者是拘役,适合使用的就是缓刑。如果是被判了无期徒刑或者是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罪犯,那么他们适合使用的就是假释。
3.假释与缓刑的最终结果不是一样的,缓刑的人员是暂时不用服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没有做出违法的事情,并悔改,那么在缓刑期满期间,是有可能被减刑的,但缓刑的日子到了,也相当于还没有开始执行原来的刑事惩罚。假释是不再去执行原来法庭审判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提前被释放出狱的。
4.缓刑是人民法院在审判罪犯的当时做出的决定,假释是罪犯在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由人民法院做出的决定,所以他们两者的判定与决定是不在同一时间的。
5.假释的要求比缓刑高一些,两者在执行期间的细节要求也大不一样。
6.被判决缓刑的实际与本质适用条件是不同的,缓刑是罪犯犯罪的情节相对来说比较的轻,诚心悔过,这是判决缓刑的实质适用条件;假释是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劳动改造,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做人遵守规定,做到这些才能作为假释的实质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