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一卡通的“通”,是各项社会保险信息“通”用一张卡,方便参保者随时随地查询自己的权益记录,方便、快捷地享受社会保障服务。另一方面,这个“通”也还远远不是“通天下”的“通”,而是“本地通”的“通”——跨省市的社保“通”仍面临统筹层次低的老大难问题。
社会一卡通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2015年1月23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2014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7.12亿人,2015年社保卡发卡数量要达8亿张。从2015年起,社保卡将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一卡通"的功能。如把社保卡、就诊卡和银行卡三合一,实现就医"一卡通"。
二、最新动态
2012年2月2日卫生部公布《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实现居民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卡通”。居民健康卡是基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可用于居民身份识别、个人基本健康信息存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数据交换和费用结算等。
某些地区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确实已在相关医院实现“医保一卡通”,但因社会保障卡分期分批发放,使用旧卡者到相关医院治疗仍需按原来的程序办理手续。在没有领到新卡之前,旧卡仍可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店使用,但到市外就医治疗的,仍按原规定执行,需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出院后到市医保处报销结算;一旦领到新卡并启用,旧卡上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转入新卡,旧卡自行作废。
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保是全民参保,即所有公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参保,并且由于保险的类型也是不一样的,需要进行统一管理,所以社保一卡通就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公民需要按照社保机构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来办理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