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级伤残工伤赔付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待遇:
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X
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要注意的是,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9=X
四、工伤伤残赔偿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理应对员工进行相关的赔偿以及报销,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相关责任,如果员工和用人单位针对于赔偿事宜有所相关纠纷的话,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确定相关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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