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下班途中非机动车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要看事故的责任认定,如果不是劳动者自己的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提出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员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法定的,对于职员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情形,只有是在正常的上下班时间、采取正常的路线上下班,且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确定职员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只要责任人的,该受伤职员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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