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案件的诉讼越来越多,各种民事刑事案件都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但是在一些案件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家庭困难为律师费做困扰,这时候符合条件的就会申请法律援助。那么,申请法律援助法院旁听有什么条件?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多必须允许旁听,一般情况下,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了。有些案件需要时,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不一定满足所有人的旁听愿望,所以必须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确因经济困难(以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为准),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1)肓、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处判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2)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3)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属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负责指定律师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代申请人应当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一般公开审理的案件不论是否法律援助的,都是可以旁听的,一般和案件相关的人员是有优先旁听的权利的,另外,文章还介绍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