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在一定时间限制内扣留了工程质保金的现象非常的普遍,一旦质保期过后工程质保金就要如数奉还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之类的事,也需要有一定的退还流程。那么究竟加固工程质保金怎么退呢?请听小编细细道来。
一、加固工程质保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当满足返还的条件以后,由合同乙方向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提出返还申请书,并附下列资料复印件: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附有合约部现场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关于质保金约定的合同当页、付款申请、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财务决算单(第二联原件)以及发票复印件。
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在质量保证金退还审批表上签署返还意见、金额后,交由质量保证金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确定本次返还金额、返还形式并通知财务部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二、加固工程质保金具体该怎么退还?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可由由物管科派人到小区,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内悬挂横幅,然后在个单元门口张贴通知: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4、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如合同未进行明确约定,原则上质量保修金应于质量保修期满以后一次性返还。但返还时应扣除相应费用,如根据经审核的扣除质量保证金违约金通知单上明确的扣除款项、保修期内代合同乙方支付的各种款项、合同乙方尚未支付但经质量保修期管理部门确定将要支付的款项、因质量缺陷对项目造成的损失的相应赔偿金等等。
按照以上的流程步骤退还即可。等加固工程质保金退还以后,还要将所支付的内容全部公开,这也是为了避免矛盾。假如对方以不是质量方面的其它理由拒绝支付,承包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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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