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的全称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其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监会的主要职责有: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意见和建议;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设15个职能机构:(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二)政策法规部(研究局),拟订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三)银行监管一部 ,承办对国有商业银行等的监管工作;(四)银行监管二部 ,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五)银行监管三部,承办对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等的监管工作;(六)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七)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八)统计部;(九)财务会计部;(十)国际部;(十一)监察局(纪委);(十二)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十三)宣传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十四)群众工作部(党委群工部);(十五)监事会工作部 .
银监会监管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努力减少金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