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民事诉讼在哪里起诉?
⑴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而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又不在同一区域内,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区域的法院起诉。
⑵为了方便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①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下列案件应向法律行为地或纠纷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②对合同纠纷,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法院起诉;如果书面合同中已有协议,讲明发生纠纷要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中的某一法院起诉,只要这一协议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可以按协议的约定起诉;
③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讼,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⑤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为追索损害赔偿后诉讼,应向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⑥对追索海难救助费用的诉讼,应向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初到达法院起诉。
③对继承遗产的诉讼,应向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对原告准备起诉的案件,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按法律规定都可以受理,那么,原告可以任选一个去起诉。
如果已经向两个法院起诉了,应该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后,该法院发现不应由本院受理,这个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将此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对一起案件的受理,如果几个法院发生了争议,又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它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某一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就是利用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当生活中遭遇民事纠纷,不宜冲动解决,充分利用法律维护个人的利益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于普通人来说,不知道民事诉讼在哪起诉,对民事诉讼流程,注意事项不了解不清晰时,应当及时咨询律图律师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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