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材料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材料有哪些?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富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申诉的,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4、 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二、刑事案件申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也应受理。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在受理申诉人的申诉时,应告知申诉人出具申诉书,提出认为原处理决定、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原决定书、判决书、裁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申诉人口头提出申诉的,应写成笔录,并有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人的刑事申诉后,应填写《刑事申诉受理登记表》,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并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有关部门,并通知申诉人;

(二)对认为需要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应制作《刑事申诉提请立案复查报告》,经承办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检察长批准后立案复查;

(三)对不需要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经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制作《刑事申诉不立案复查通知书》,通知申诉人。

第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申诉,应当立案复查: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七日内提出申诉的;

(二)原处理决定、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可能的;

(三)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检察长交办的。

第十七条 原处理决定、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可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

(一)申诉人是否提出了足以改变原处理结果的新的事实或证据;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三)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四)处罚是否适当;

(五)有无违反案件管辖权限及其他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情况;

(六)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在办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无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第十八条 对应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刑事申诉申诉人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三日内将复查决定书、复查终结报告及讨论案件记录等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九条 对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七日内提出的申诉,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三日内,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移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申诉材料后三日内调卷复查。下级人民检察院收到调卷函后,应在三日内将案卷寄出。

申诉就是要推翻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在当事人申诉期间,并不影响二审判决书的执行,刑事案件的申诉不同于上诉,如果最高检启动了申诉程序,那么二审的判决结果被推翻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延伸阅读:

民事诉讼终审判决申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申诉时效是多久 提出申诉注意哪些事项

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有哪些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材料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词条  申诉  申诉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材料  材料词条  
诉讼管辖

 上诉费用是多少?

在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地时候,上诉者一般是需要交纳一部分上收费的,这项费用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交纳的费用,上诉状有责任和义务来交纳。不过您对于上诉费用是多少有具...(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