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宣告婚姻无效判决由谁做出?

一、宣告婚姻无效判决由谁做出?

启动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依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但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上述的利害关系人是指: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是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的,是与患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二种,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情况时,可依法确认其无效。也就是说,即使并未受理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也可根据有关事实主动地否认违法婚姻的效力,并在相关案件的判决中予以宣告。这是因为法律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是强行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依法认定,不能依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而决定。

二、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的法律效力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说是属于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具体的情况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的,所以判决书应当是由人民法院做出来的,毕竟人民法院是属于我们国家审判机关。

投诉/举报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为无效婚姻?

以下情形下的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婚姻:1、...

如何申请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怎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

我国法律规定骗婚是无效婚姻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

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宣告婚姻无效判决由谁做出?  判决  判决词条  宣告  宣告词条  无效  无效词条  做出  做出词条  婚姻  婚姻词条  
判决执行

 裁定驳回起诉还能再立案吗?

裁定驳回起诉后,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则可以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