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如果面对被治安处罚了,但自己又对治安处罚的结果存在疑惑或是不满,这样该怎么办呢,下面就一一的讲解一些办法。
我们首先需要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就是出现扰乱社会秩序,对公共安全产生了危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司的财产,情节并不是很严重,够不到刑事处罚的级别,就会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违法者实施处罚。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一点琐事而争吵,张三将李四打成了轻伤,张三就会被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法规进行处罚。
如果被处罚人觉得公安机关的处罚并不公正,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知道具体的行政处罚日期起六十天内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张三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就可以向上一级进行复议申请。
如果对复议的结果还是不满意,觉得不公平的话,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复议结果不满的,不服气的,在收了复议的结果之日开始十五天之内要赶紧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你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过了时间期限还没有决定,也没有给你复议结果,那么你可以在这个复议时间期限满的那天开始十五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直接不经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要执行行政处罚那天的六个月内提出。
在前面的例子中,不管张三还是李四对处罚结果都不认同,觉得不公平,对处罚觉得不服气,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伤害,都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也是法律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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