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私有财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应当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以及其他产权,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如果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时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费,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受非法干涉。
宪法修正案适应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 ,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样修改,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一是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现行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有一系列规定,而现行宪法的有关规定则不相适应。这次宪法修正案提升了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地位。
这次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侵犯”在现代汉语中有侵入、触犯、非法干涉、损害权利之意。“不受侵犯”亦即不得侵入和触犯,不受非法干涉,权利不受损害,从而强调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严肃性。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形态不再一一列举,采取概括的方式,改用“私有财产”和“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实际上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按照这次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公民的各类私有财产都受法律保护。只要公民的财产是合法的,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不论是生活资料,还是生产资料,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出现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都给予保护。
当然,这里保护的是“合法”私有财产,不合法的私有财产是不受保护的,如贪污、受贿、盗窃、抢劫等用非法手段得来的财产不在保护之列。
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就是要强调受保护对象的合法性,以引导人们通过合法经营、辛勤劳动致富。 二是用“财产权”代替“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财产权是相对于人身权而言的。有关财产权的理论和观点有很多种,解释也不尽相同。一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事法律方面
民法通则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比如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
总上所述,宪法私有财产,民法通则规定私有财产的范围,公民的私有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所有权,银行储蓄,公民生活用品,私有文物,图书,资料等等,对于侵犯私有合法财产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民事责任,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罪,公民的继承权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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