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要明白,非法占用土地的本身行为不是犯罪,但只要有证据表明其行为严重并造成了一定的后果的,才会涉嫌犯罪。
1、非法占用他人土地、破坏他人生产经营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2、占用农用地,并改变其用途,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被大量损坏的,可能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3、如果占用农用地、改变其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可能涉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