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2、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3、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学校、医院、幼儿园、体育场馆)。
6、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未约定任何事项,只是奖励或补助。
以出让有偿的方式来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个人,都是需要在实际支付一笔出让金之后,才可以实际获得使用土地的资格。且支付土地出让金之后,只能保证在一定年限内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永久享有。
延伸阅读: